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住房需求日益旺盛。为满足市民购房需求,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个人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捷、低息的购房贷款服务。本文将从政策背景、贷款流程、利率优惠等方面,对东莞市个人公积金贷款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市民更好地了解这一政策。
一、政策背景
1.国家政策支持
为支持居民购房需求,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政策,鼓励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东莞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贷款服务。
2.地方政策引导
东莞市作为珠三角地区的重要城市,一直致力于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满足市民购房需求,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贷款力度,降低贷款门槛,提高贷款额度,助力市民实现安居梦。
二、贷款流程
1.申请条件东莞市个人公积金贷款
(1)具有东莞市户籍或在本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2)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
(3)购买住房用于自住。
2.贷款额度
(1)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减去首付款的金额。
(2)贷款额度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3.贷款流程
(1)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
(3)申请人按照批准的贷款额度,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银行放款,申请人按月偿还贷款。
三、利率优惠
东莞市个人公积金贷款实行低息政策,贷款利率较商业贷款低,具体如下:
1.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年利率为2.75%。
2.五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3.25%。
东莞市个人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捷、低息的购房贷款服务,有助于缓解市民购房压力,实现安居乐业。市民在申请贷款时,应充分了解政策,合理规划贷款额度,确保贷款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优化贷款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贷款体验。
2021年东莞市更新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其中对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了新的规定。接下来带大家详细了解下2021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贷款流程有哪些?
2021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东莞市个人公积金贷款权共有人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a、缴存状况要求。在东莞、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任一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没有欠缴、漏缴、补缴、封存等情况。
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东莞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除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同意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及近一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之外,申请人还应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1、户籍在东莞的证明;2、单身职工提供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3、已婚职工提供配偶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b、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中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申请人及其配偶出
(2)限制贷款条件或不予贷款
a、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b、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东莞市个人公积金贷款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c、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d、购买“双拼房”、“多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公积金贷款流程(1)东莞住房公积金一手房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2)东莞住房公积金一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3)东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4)东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5)东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手续流程
(6)东莞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手续流程
(7)东莞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贷款手续流程
(8)东莞住房公积金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流程
深圳公积金可以在异地贷款买房吗
深圳交公积金不可以在外省买房子,但是可以去东莞、中山贷款买房。
2015年12月4日,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通知称,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取消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到东莞申请贷款的户籍限制,试行半年;2015年12月24日,中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增加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作为我市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对象的通知》。这意味着深圳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分户籍,都可以向东莞、中山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目前,东莞市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50万元,夫妻可贷80万元;中山市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30万元,夫妻可贷50万元。
扩展资料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异地转移攻略,共分为“住房公积金由资金中心转出至异地”和“住房公积金由异地转入至资金中心”两种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由资金中心转出至异地
1、申请范围
(1)缴存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将个人账户转至国管中心集中封存户封存;
(2)职工未存在住房公积金违规失信记录;
(3)职工在异地新就业并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转移。
2、所需材料
具体请按照异地中心要求准备材料
3、办理地点
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住房公积金由异地转入至资金中心
1、申请范围
已在资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转移。
2、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单位经办人集中代为申请的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
参考资料: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深圳缴存公积金,可以在东莞贷款买房吗?
;深圳房价日益飙升,而作为深圳的邻居,东莞的房价同比而言似在谷底,吸引了大量的深圳客前往安家和投资。近来东莞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更是吸引了不少人前来贷款买房,那么,深圳缴存公积金,可以在东莞贷款买房吗?
根据东莞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在深圳深圳缴存公积金,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在东莞贷款买房。
取消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到东莞申请贷款的户籍限制,职工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为东莞市户籍的证明;异地贷款购买首套、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40%。
东莞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据此推算,如果是异地贷款,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东莞相关规定,纯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购买价值83万元的房子,而夫妻联名贷款则可购买价值133万元的房子。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在东莞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深圳交的公积金可以在老家贷款买房吗?
1、深户职工外地缴存公积金,可在深圳贷款买房
深圳户籍职工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回深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可向深圳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例如,一名深户职工在广州工作,如果他要在深圳买房,那么只要他在广州连续6个月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就可以凭广州公积金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到深圳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同时,已经在深圳用商业贷款购房却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深户职工也可以回深办理商转公业务。
2、在深圳贷款买房,外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合并计算
曾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现在深圳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向深圳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例如,一位北京户籍职工来深工作,他已经在北京连续4个月按时、足额缴存了公积金,按照深圳现行的必须连续缴存6个月的贷款政策,现在他只需要在深圳不间断缴存2个月,即可达到贷款的基本条件,其他城市的缴存时间都是可以合并计算的。
3、非深户职工深圳缴存公积金,可回老家贷款买房
“在深圳打拼这么多年,就是为了存多钱回老家过更好的日子。”在深圳打拼数年后,籍贯广西的程小姐仍希望能用自己在深圳的公积金回家乡置业。记者从公积金中心了解到,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推行后,程小姐的愿望完全有可能实现。
4、深圳缴存公积金,可在东莞、中山贷款买房
此外,迫于深圳高房价而不得不选择在深圳周边置业的小伙伴也可以开始行动看房啦!据了解,2015年12月4日和24日,东莞公积金中心和中山公积金中心分别开始推行异地贷款业务,这意味着深圳缴存职工不分户籍,都可以向东莞、中山两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购房,深圳公积金中心将协助职工办理深圳公积金缴存证明。
东莞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外籍缴存职工不能以配偶名义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可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
(一)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当前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缴存时间系数:申请时往前推算正常缴存月份数所对应的列表系数,出现中断的,未缴存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三)收入调节系数:当前月缴存额(个人缴存额+单位缴存额)所对应的列表系数;
(四)流动性调节系数:根据个贷率所对应的列表系数。
【拓展资料】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经东莞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管理东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职责: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管理中心)经东莞市委、市政府批准(东机编[2002]192号),于2002年12月16号成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东莞市个人公积金贷款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东莞市个人公积金贷款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6个科室。
综合科:
协助单位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行政、综合协调、人事、用章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纪检、普法教育以及工、青、妇组织工作;承担会务、政务信息公开、广告宣传、保密、档案工作;承担采购、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核算科:
负责全市公积金财务收支及分配过程的会计核算;定期编制公积金会计报表;编制全市公积金财务预算、决算;编制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公积金执行情况报告;公积金业务数据的统计、核算档案的整理及归档;负责中心的经费、工会账务的会计核算及预算、决算。
科技信息科:
承担中心信息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公积金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升级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和门户网站的维护和管理;负责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和发布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及计算机使用、管理培训工作;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及中心与其他部门、单位信息交换对接。
业务管理科:
负责起草业务政策和调整业务流程;负责分析业务数据及发展动态;负责对办事网点、受委托银行等部门、单位经办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担保公司、代理机构、评估公司等合作单位的管理;负责绿色通道项目审核;负责与受委托银行进行业务档案的对接以及东安花园权证的保管;配合做好对违规套取公积金的职工受冻结限制账户进行解冻、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成员公积金缴存情况查询和网上办事大厅等业务对接;负责业务运行管理的其他工作。
稽核监督科:
负责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对归集、贷款、提取业务进行稽核;负责对内部机构运作以及受委托银行等合作机构的代办行为进行稽查和考核;协调配合外部审计部门对中心的审计监督工作并负责落实整改;负责其他稽核相关工作。
政策法规科:
负责公积金政策解释;负责中心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负责中心各类合同、协议等文件的审查;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受理单位不按规定缴存公积金的投诉、催建催缴(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追缴职工在封存户开户手续、欠缴补缴审核等)、行政处罚等工作;负责贷款逾期催收和不良贷款诉讼;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负责缴存扩面及镇街考核工作;负责企业评优、评先、上市等守法情况查询或审核;负责其他执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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